在中國,鄉鎮執法大隊屬于鄉鎮政府序列,主要負責鄉鎮范圍內的綜合性執法工作,如環境保護、土地管理、農業管理、公路管理、文化體育、教育衛生等。而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則是鄉鎮政府所屬的一個行政執法隊伍,主要負責鄉鎮范圍內的綜合性行政執法工作,如城市管理、城市衛生、城市綠化、城市交通、城市市容等。
需要注意的是,鄉鎮執法大隊和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是兩個不同的機構,雖然它們的職責和工作范圍類似,但是它們的行政級別和組織結構不同。鄉鎮執法大隊是鄉鎮政府的派出機構,而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則是鄉鎮政府的直屬機構。
此外,鄉鎮執法大隊和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的具體職責和工作范圍也可能不同。例如,鄉鎮執法大隊可能負責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而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則可能負責城市綠化、城市交通、城市市容等方面的工作。具體的工作職責和范圍需要根據鄉鎮的具體情況來確定。
鄉鎮執法大隊和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并不是城管。雖然它們的職責和工作范圍類似,但它們的行政級別和組織結構不同,屬于兩個不同的部門。在鄉鎮政府中,鄉鎮執法大隊和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都是重要的機構,負責鄉鎮范圍內的綜合性執法工作,為鄉鎮的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