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證家庭成員漏寫了一個人
土地確權證家庭成員漏寫了一個人,是指家庭成員在填寫土地確權證時,漏寫了一個人的名字,導致這個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沒有登記到證書上。這種情況在農村地區比較常見,因為一些家庭存在人口較多或人口變化的情況,導致一些家庭成員的名字沒有填寫到土地確權證上。
對于這種情況,土地確權證上的補加人名是可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村村民集體所有,農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屬于農戶家庭所有。因此,家庭成員漏寫一個人的名字,應該由家庭成員共同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將漏寫的人的名字添加到土地確權證上。
補加人名的程序
在土地確權證家庭成員漏寫一個人的情況下,補加人名的程序如下:
1. 家庭成員應該共同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確定漏寫的人的姓名和地址。
2. 如果協商不一致,應該向當地村委會或鄉鎮政府提出書面申請,說明情況并請求補加人名。
3. 村委會或鄉鎮政府對申請進行審核,確認漏寫的人的姓名和地址無誤后,會發出補加人名的通知,并提供相應的表格和材料。
4. 家庭成員在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填寫相應的表格和材料,并提交給村委會或鄉鎮政府進行審核。
5. 審核通過后,土地確權證上就會添加漏寫的人的姓名和地址,并頒發給農民。
補加人名是一個需要家庭成員共同努力的過程,需要大家協商一致,共同完成。如果漏寫的人愿意,村委會或鄉鎮政府也可以為其補加人名,并頒發土地確權證。
結論
綜上所述,土地確權證家庭成員漏寫了一個人是可以補加人名的,補加人名的程序也是合理的。在土地確權過程中,家庭成員應該共同努力,協商一致,共同完成。如果漏寫的人愿意,村委會或鄉鎮政府也可以為其補加人名,并頒發土地確權證。希望本文能夠對讀者有所幫助。